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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文旅市场典型案例公示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26-05-06 阅读:17

焦作市文旅市场典型案例

 

案例一:河南某旅行社焦作某分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202512月,河南某旅行社焦作某分公司接受焦作某旅行社招徕的游客,组织游客前往山东泰安旅游,该分公司委派的领队人员在行程中未经多数游客同意代为签字,在旅行社指出合同不规范后,返程补签时又再次代部分游客签字,且部分游客事后未予追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依法查处旅游经营者未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行为,明确签订旅游合同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有力震慑旅游行业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强化行业合规经营意识,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切实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案例二:焦作某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案

202512月,焦作某旅行社在招徕组织游客参加山东泰安旅游活动时,未向游客明确告知组团社、地接社信息,也未如实说明住宿、餐饮、景点、购物场所等行程详情,导致游客对旅游产品关键信息不知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分别给予当事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人民币5000元和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严厉整治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游客知情权与选择权,引导旅游经营者诚信合规经营,净化旅游消费环境,保障旅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案例三:导游崔某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案

20263月,导游人员崔某接受焦作市某旅行社委派,作为随团导游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并对其进行行政指导。

典型意义:本案查处导游执业未佩戴导游证的违规行为,严肃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压实从业人员守法履职责任,有效保障游客监督权益,强化旅游行业规范管理,杜绝无证、不规范执业现象,维护旅游行业良好经营秩序。

案例四:胡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案

20258月,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举报线索,对博爱县恒硕影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发现722日胡某某在5号影厅盗录电影《罗小黑战记2》,上传至个人夸克网盘,将账号密码提供给朋友观看,后又将链接分享至498人微信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是个人利用日常设备实施网络盗录传播的典型案件,反映了当前网络侵权的隐蔽性、便捷性和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对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严肃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具有普遍警示意义。

案例五:孙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案

20256月,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某拼多多店铺售卖的部分书籍未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等信息,涉嫌为非法出版物。后经查证,孙某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在拼多多店铺售卖出版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予当事人没收出版物、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没收违法所得4081.41元和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的非法经营行为,警示市场主体严格落实许可经营制度,遏制非法出版物流通传播,守护健康文化阵地,维护规范有序的出版物市场环境。

案例六:焦作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允许多名未成年人进入案

20263月,焦作市支队接到公安机关线索后,对焦作市解放区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20名未成年人正在上网。执法人员固定证据后,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经依法立案调查,证实该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一次性接纳了多名未成年人上网消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予当事人吊销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是网吧违规接纳多名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严肃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压实经营主体守法责任,严明上网服务场所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法律红线,有效震慑同类违法经营行为,倒逼行业规范经营,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防线。